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》启动

    由环境保护部主办的“低碳减排 绿色生活——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》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6月5日在京举行。

    环境保护部张力军副部长在讲话中指出,我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。据统计,2008年,我国电视机产量为9015万台、冰箱4600万台、洗衣机3900万台、空调6850万台、电脑13800万台、打印机6167万台、移动电话6亿部。专家估算,目前,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每年淘汰量数以千万台计,而在我国的一些地区还存在为数众多的手工作坊,他们为追求短期效益,采用露天焚烧、强酸浸泡等落后方式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电路板,随意排放废气、废液、废渣,造成严重环境污染,危害人体健康。为有效解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污染问题,《条例》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管理制度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制度、集中处理和处理资格许可制度等在内的多项管理制度,并明确规定不得进口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,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。《条例》的实施,对于规范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活动,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,促进资源综合利用,发展循环经济,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,保障人体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
    张力军说,环境保护部作为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的牵头部门,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,制定了贯彻落实工作方案。各部门齐心协力,各司其职,各项实施准备工作正稳步推进。

    张力军强调,今天是世界环境日,今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是“低碳减排·绿色生活”,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,在今天举行《条例》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呼吁全社会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,正是对践行“绿色生活”的最好诠释,相信只要大家共同努力,把环境保护变成自觉行动,环境保护工作一定能取得实效。

   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含有铜、铝、铁、塑料等宝贵资源。为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,国务院制定并公布了《条例》,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    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、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、国务院法制办等相关部门代表出席了宣传活动启动仪式,由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承办。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、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、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、巴塞尔公约亚太地区协调中心、地方环保部门,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、环保NGO组织、相关协会、社区、媒体、首都青年环境友好使者及大学生志愿者代表等约150人参加了此次活动。